德城区在“容缺+承诺+信用”三联动极速办机制基础上,积极探索“承诺即入、审批极速”的改革思路,推行以告知承诺为核心、信用审批为支撑的办事流程重塑式审批新模式,首批选取办理频率较高、符合群众期待、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社会风险总体可控的10大类83个事项纳入“承诺代证·极速审批”改革事项清单,全省率先实行“承诺代证·极速审批”改革,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推动业主办证由被动变为主动,材料由繁冗变为精简,有效破解准入易、准营难问题,让市场主体“照后承诺”即可经营,有力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打造审批服务的“德城样板”。
一、四项创新举措,按下优化营商环境“快进键”
(一)实行“一表准营”。对公司(企业)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等办事环节单一、申请材料简明、风险程度极低的30项行政权力事项,实行“一表即入”,申请人填写一张《申请承诺表》,审批部门推行审验合一,无需核验,即可当场领取证书,实现即来即办。德城区企业商事登记新设套餐式服务由3天压缩至0.5天,审批效能提升83.3%。
(二)实行“备案即入”。对“批发办”事项、食品经营许可、放射诊疗许可、教师资格认定、取水许可等风险程度较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43项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备案式”办理,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书面承诺已达到审批条件,审批部门即可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免于现场核验。德城区个人社会事务同类业务实现打包批发办,多人办证,不再需要每个人提供申请材料,仅需工作单位出具一份告知承诺书备案登记即可批量发证,最大限度压减审批时限。
(三)实行“后置核查”。对药品经营许可(零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等风险程度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8项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先拿证后核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书面承诺已达到审批条件,审批部门可当场作出审批决定,事后进行现场核验。以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零售)延续为例,以前群众到窗口申请材料,后台统一流转,现场踏勘人员进行医疗机构的核查,核查其人员资质、医疗设备以及医疗环境等,需要等待的时间较长。而现在群众到窗口申请材料时只需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即可当场发证,审批工作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再进行现场核查。
(四)实行“智能勘验”。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对风险程度低、标准清晰、程序简单的2项勘验事项,申请人作出现场符合相关条件的承诺后,审批部门只对所需勘验的实质内容进行远程视频,或查看申请人提交的现场视听资料等进行核实,确认满足条件后即可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借助德城区首创的智慧踏勘云平台,现场踏勘时间由每件平均半小时左右提速到每件15分钟,大大减少行政成本,为企业群众节省办事时间。
二、五条任务措施,保障行政审批服务“全闭环”
(一)大力推行极速审批。严格落实“承诺即入、审批极速”的目标任务,对纳入信用审批、“承诺代证”的事项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填写,优化服务流程、服务方式,逐项修改和完善标准化工作规程、服务指南,明确事项经营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做好线上和线下办事公开,实现网上办理和不见面审批。完善政务服务和部门办事平台功能,充分发挥数据支撑作用,对可实现数据共享、部门核验的各类证明、证照等申请材料,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承诺代证”改革成果同步推及至“一业一证”“双全双百”“跨域通办”等改革。
(二)统一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市场主体事前信用核查制度,通过德州市政务服务平台联合奖惩查询模块,对申请人信用状况实行“应查必查”,申请人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代证·极速审批”模式。对纳入“承诺代证”的行政权力事项,各相关股室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的要求,分类制定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公开准入准营标准、条件和办理流程,明确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申请人达到信用标准自愿选择“承诺代证”,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及告知承诺书的即时受理、审核,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当场办结,给予核发证照等办理结果申请人不愿意选择“承诺代证”的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审批。
(三)完善审管衔接机制。加强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审批部门作出“承诺代证”审批决定后,应及时将承诺信息、审批结果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并将承诺信息按照《信用承诺信息数据标准(试行)》,同步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监管部门应即时纳入监管范围。对于实行“后置核查”审批模式的,审批部门也要将现场核验结果及时推送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尚未达到承诺审批条件擅自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虚假承诺、违反承诺或逾期不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审批部门,审批部门应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记入信用档案。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根据改革模式分类明确监管标准、方式和措施,强化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审批部门事后核验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申请人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监管部门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加强对“承诺代证”申请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承诺或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许可(登记)的,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审管互动平台反馈审批部门,由审批部门依法予以撤销。监管部门对采取“承诺代证”审批的申请人与通过一般程序审批的申请人平等对待,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
(五)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建立“承诺代证”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按照《信用承诺履约践诺情况信息数据标准(试行)》,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对虚假承诺的申请人信用修复前不得再适用“承诺代证”模式。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引导失信人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形成社会信用建设良性循环。
今年以来,德城区秉持“项目为王、群众为大、服务为本”工作理念,围绕“放管服”改革主线,努力把德城打造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区域,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诚易办”政务服务品牌,努力让“承诺即入·审批极速”成为德城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又一张“金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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