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网友在《问政山东》栏目反馈药品资质问题的回复
来源:闪电新闻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3-12-06
反馈问题:最近身体酸软,头晕目眩,与朋友在2023年10月29日和11月14日在德州市德城区山东勇博拓展服务有限公司处购买了一些“补肾丸”,共计花费4949元,在中午吃了几粒之后身体出现恶心呕吐耳鸣等症状,在咨询朋友之后朋友建议查询该药品的资质问题,然后这时发现商品自身并无任何性的标志标识,回想起商家所称该药品为祖传秘方,自己研制而成,事后查阅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该涉案商品“补肾丸”没有任何资质信息所以断定为劣药。
答复情况:网友您好!经核查,您于11月16日向德州市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过该情况,您提供了销售者的姓名和电话。德州市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20日下午到山东勇博拓展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核查,未发现有“补肾丸”,该公司主要提供户外拓展训练服务,不销售任何产品,在该单位未发现您所称的许姓员工,山东勇博拓展服务有限公司表示自己单位没有姓许的员工。根据您提供的销售者的电话,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销售者,销售者称自己不是山东勇博拓展服务有限公司的员工,现在人在老家并不在德州,但是并不告诉市场监管部门自己的具体位置,销售者同时称产品为食品,生产厂家为吉林省永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相关资质文件,过两天来德州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资质文件。工作人员查询吉林省永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确有食品生产许可等资质,待销售者提交相关资质文件后做进一步处理。
德州市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12月5日电话联系您告知发票问题建议向税务部门反应,并针对该投诉向您核实相关信息,您表示撤诉。如果您有新的证据,请携带相关证据和身份证明与市场监管局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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