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德城区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25-03-05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工作安排,德城区正在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向社会广泛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如认为有以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指定方式反映问题。
一、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不公正,加重企业负担问题
1.涉企行政检查随意性较大,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检查,检查事项无法定依据;检查频次过高、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或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增加企业负担等。
2.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不遵守法定程序,手段不合规,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等。
3.涉企行政处罚裁量权滥用,对企业选择性执法,类案不同罚,区别对待;趋利性执法,下达罚没指标或任务,重复罚款、乱罚款;“一刀切”执法,随意查封扣押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违规开展异地执法等。
4.执法为企意识淡薄,执法态度冷漠,执法方式简单粗暴;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的行政执法问题解决不及时,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等。
二、涉企行政执法领域腐败问题
1.接受被检查企业馈赠、报酬、福利待遇,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
2.利用执法权实施违纪违法行为,在涉企执法过程中设置障碍、刁难企业,收受或索取财物;跑风漏气、协调案件,接受请托说情打招呼,办关系案、人情案;与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测检疫检验评估机构等勾连牟利;涉企执法人员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等。
三、执法不严、行业指导监督缺位等失职失责问题
1.直接责任方面,不正确履行涉企行政执法职责,该检查的不检查,该立案的不立案;立案后久查不结,该处罚的不处罚,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该移送的不移送,或者以罚代刑等。
2.主体责任方面,涉企行政执法机关对执法人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严实、能力培塑不到位,管辖范围内涉企行政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对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没有及时处置;不按规定移送涉企执法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
3.行业指导监督责任方面,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下指导不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不完善、工作机制不健全,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导致系统、领域内涉企执法问题多发频发等。
提供问题线索请坚持实事求是,不虚构或夸大事实,不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应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有效联系方式等。专项整治工作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
线索征集范围:
涉及德城区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问题线索。
涉企行政执法领域如存在上述突出问题,欢迎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采取以下方式向我们反映。
(一)通过电话方式。联系电话:0534-2188629。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可将反映的问题发送至电子邮箱:dcqpfb@163.com。
(三)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可将反映问题的信函寄送至德城区地安街97号,德城区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股(德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反映问题截止日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电子邮件或信函请注明“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字样,同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
德州市德城区司法局
2025年3月3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