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城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十七届区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23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28日至5月3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卫健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2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卫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进展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细落实整改责任。按要求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深刻剖析原因、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对照检查。

(二)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督促检查。要求涉及的科室和个人都要做到刀刃向内,确保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把巡察整改任务完成好。对能够马上改的问题马上改,不等不拖;对需要长期整改、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建章立制。坚持“分类改”与“求实效”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通过举一反三,补齐短板漏洞,建立健全制度,真正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转化为从严管党治党、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存在巡察整改不到位情况”的整改

1.关于“离退休党支部发挥作用较弱”的整改。

已于12月底完成换届。对退休老干部身体状况、现居住地等情况进行摸底。及时通知离退休党员参加主题党日等活动,因健康状况、居住地等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开展送学上门活动,确保离退休干部参与理论学习。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使用人员爱护好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并做到及时入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5-7月份,结合全区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已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全面掌握了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

3.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整改。

将党建工作纳入每年度重点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1月25日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相关事宜。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彻底,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推进提升有欠缺”的整改

1.关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够,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牢”的整改。

(1)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

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政治引领作用。制度上严格落实“三纳入”“四一同”,认真落实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上保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尤其加强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的学习,更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加强学习交流研讨的实效性。2024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学习、研讨12次,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习近平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等内容。通过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了理论武装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2)针对“思想政治学习氛围不浓厚”的整改。

制定思想政治学习方案,明确学习时间、内容及形式。要求全体党员做好政治理论学习笔记,组织开展观摩学习、演讲比赛等活动,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11月19日,组织区卫健局部分党员参观学习妇幼保健院廉政文化墙,接受廉政文化教育,共计14人参加。

(3)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够认真扎实”的整改。

采取集中培训、集中学习、专题讨论、讲党课等形式,组织好党员学习教育,确保党员学懂弄透。加强局机关全体党员学习,充分了解局机关全体党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的掌握程度。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彻底,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推进提升有欠缺”的整改

(1)针对“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不到位”的整改。

目前我区四家公立医院均已实现书记、院长分设。

(2)针对“引导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的整改。

一是积极推动辖区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提升临床专科能力,目前已累计创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市立医院妇科),省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3个(区中医医院眼科、肿瘤科,中西医结合医院肛肠科)。

二是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发布172个招聘计划,目前录取97人,录取占比56.4%;下一步将加强学科建设,做好平台吸引;重视科研创新,拓展新项目,做好专业吸引;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出台在支持人才发展、待遇、住房、子女入学等政策,做好政策吸引。

(3)针对“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管理推进滞后”的整改。

根据市卫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村卫生室设置规划和一体化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目前实现人财物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数量为93处,占比达到73.81%;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31处,产权公有率为24.60%。但目前乡村一体化运行补助尚未落实到位,产权公有率还有一定差距。

(4)针对“部分民生类项目达标率低”的整改。

一是截至2024年9月底,全区两癌检查率为100%,已达到市级100%的目标要求。

二是2024年度全区居民健康档案开放查询率达到72.16%,超过50%的评价指标要求。

三是积极与教体、编办、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协调沟通,引导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非证业务范围上增加“托育服务”,目前我区黎明街幼儿园等5家公办幼儿园、向阳花幼儿园等13家民办幼儿园已完成“托育服务”业务范围增项添加准备工作。正在联合教体局动员其他民办幼儿园增加“托育服务”,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全区3岁以下婴幼儿千人口托位数达4.0个,2025年底前完成市卫健委要求的千人口托位数目标4.6个;加强托育服务机构备案指导,针对托育服务机构备案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培训和“一对一”培训,自2024年10月以来,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中新增8家托育服务机构备案申请,目前正按照备案标准积极引导托育机构修改完善备案信息。

(5)针对“行政执法理念有偏差”的整改。

一是在执法工作中以服务指导为先。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二是在执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制定各专业合规指引,在执法工作中进行先行普法,对多次违法的当事人进行约谈式普法。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对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业户逐门逐户发放宣传材料,针对不同行业进行专题培训,制作各类小视频广泛普及法律法规,以案促改。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1)针对“ ‘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的整改。

已结合全系统实际,更新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其中大额资金事项为局机关年度财政资金预算、专项经费资金安排、局机关单项业务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经费支出等,下一步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确保“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规范化。

(2)针对“未全面反映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的整改。

党组会议纪要已实现充分记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提升了集体决策效果。

(3)针对“未严格按照制度召开“三重一大”会议”的整改。

落实更新后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超出大额资金使用标准的事项均上会研究,同意后方能实施。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力”的整改。

(1)针对“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

进一步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进行专题研究,将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针对“对卫健系统意识形态缺乏分析研判”的整改。

进一步强化全系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开展系统内意识形态风险隐患专项自查自纠活动,召开系统内意识形态研判会议,摸排风险隐患。强化对医务人员思想动态的关注,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引导,充分发挥行业意识形态引导作用。

(3)针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不实”的整改。

进一步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完善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在全系统内制定下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等七项制度,明确了全区卫健系统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全区卫健系统意识形态总体工作由区卫健局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牵头负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并进行专题研究讨论,提高研讨质量和效果。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三)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不彻底,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整改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传导管党治党压力不到位”的整改。

(1)针对“专题研究不经常”的整改。

已制定《德城区建设清廉医院工作要点》,提出了具体措施,组织区属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年底前,党组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

(2)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的整改。

“两节”期间已组织开展分层级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春节前将组织局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进行谈话,局班子成员与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局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进行谈话;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分管负责同志进行谈话,分管负责同志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进行谈话,确保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巩固深化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果,明确建设党风清正、院风清朗、医风清新、行风清明的清廉医院这一目标,进一步改善全系统医疗服务水平和行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感、获得感。

2.关于“机关管理松散,工作作风不扎实”的整改。

(1)针对“公章使用审批不严格”的整改。

已更新公章使用制度,要求经办人应在用章登记簿上登记,报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用章,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公章使用制度。

(2)针对“考勤管理有据不依”的整改。

已更新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规范了请销假审批流程,将抽查机关干部职工考勤情况,增强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的自觉性。

(3)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加强公车管理,使用统一的公务用车记录表,准确填写公车派车单。规范公车维修流程,由驾驶员根据车况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领导批准后实施。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1)规范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定点采购工作,签订了定点采购协议。规范开展装修装饰、材料印刷工作,落实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2)进一步完善了《德城区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下一步,如有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根据具体采购事项成立询价小组,按照规范流程进行询价程序。目前未开展相关工作。

(3)严格执行《德城区区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不再出现超标准接待的情况。

(4)规范发放节日福利,严格控制发放范围。

(5)一是规范了合同订立流程,制定并完善合同管理办法,加强集体研究并强化前期调研与论证;二是加强了合同动态管理,实时记录并更新合同执行情况;三是建立合同审核机制,对合同的起草、审批、签订、履行、归档进行全过程审核,对凭证所附材料严格审查,出纳、会计双岗复核,确保支出附件齐全,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

(6)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到手续材料齐全、及时入账、及时调拨。桑塔纳公车已过户给疾控中心,调拨手续已完成。

(7)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委托代理招标公司的监督,从代理机构接受委托、项目立项、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处理异议、定标到组织签订合同、归档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明确代理招标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强化责任意识。

(8)结合实际重新修订《财务支出管理细则》《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对财务支出作出详细要求,对凭证所附材料严格审查,出纳、会计双岗复核,确保支出附件齐全。将制度提交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并执行,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

(四)关于“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整改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1)针对“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经常”的整改。

自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2次专题党建工作会议,8月20日召开的会议明确了卫健行业党委职责范围,配合镇街,积极发动民营医院筛选推荐优秀人才,壮大党员队伍。10月24日召开的会议确定以市立医院为试点,推动党建引领业务,将支部建在科室上,推动各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党对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

(2)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经常”的整改。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列入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等党内重要会议首要学习议程。

(3)针对“未按要求配齐配强党建工作队伍”的整改。

配强党务力量,配备了一名党建办副主任,经培养、发展为预备党员,专职负责党的工作。已于12月底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规范党员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活动,要求全体党员参加。

2.关于“对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督导缺位”的整改。

已成立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适时调整。制定《关于调整德城区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局党建办副主任负责。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等文件要求,指导市立医院推动党建引领业务,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将支部建在科室上。结合医院科室情况,及时调整党支部设置,推动党建、医疗业务深度融合。

3.关于“党建活动开展不规范”的整改。

(1)针对“换届选举不及时”的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已于12月底完成换届。

(2)针对“主题党日开展质量不高”的整改。

将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传达到每名党员;落实签到制度,对未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书面写出请假理由;严格落实党员积分管理制度,记分有理有据。

(3)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制定开展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认真落实规定动作;严格审查党员对照检查发言材料、思想汇报等,发现抄袭行为的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规范管理组织生活会档案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久久为功,全面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牢。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通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对继续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推进卫生事业发展。加快市立医院东扩项目建设进度,联合医院分院、肛肠医院新院已投用,进一步均衡区域医疗资源布局,打造德城区医疗服务新阵地。推动区属医院与国内知名医院建立医联体、专科联盟等合作关系,定期邀请专家到我区坐诊手术,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更高层次、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城市医疗机构帮扶基层工作机制,开展百名医护进乡村活动,让基层群众更有“医”靠。做实妇幼健康、疾病防控、托育服务等工作,筑牢民生底线。

(三)强化政治担当,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成效。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认真总结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扎实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过程,奋力开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卫健局党组联系方式:0534-2181673;电子邮箱:dcqwjjbgs@dz.shandong.cn。


                                                            中共德城区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5年1月23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