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责

发布时间:2024-06-10

机构名称 德城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电话 0534-2789121
邮政编码 253000 传真号码
负责人 郅建成
办公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11月首个工作日至次年1月最后一个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东方红西路1168号工商银行四楼
网址 http://www.decheng.gov.cn/ 电子邮箱 dcqybj@dz.shandong.cn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
2、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落实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组织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相关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5、组织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结算政策,组织全区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7、组织实施省、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 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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