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德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完善内部协调机制,加大管理和督办力度,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保密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我局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部署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进行。三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公开信息。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目标管理,根据《条例》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相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公开发布信息须填写登载申请表,分别有撰稿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签字,层层落实责任,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公开统计信息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投诉举报电话。定期开展统计执法和统计保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其他重点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各责任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将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落实到人,并把履行责任制情况纳入处室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和工作流程。
根据工作需要,对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作了修改完善,修订了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等工作流程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对照有关规定,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岗位职能、许可、服务、决策等具体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三、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故也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本年度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2014年,在德城区统计信息网发布月度、季度、年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全年发布公报一篇,统计工作信息328篇,德城新闻稿件9篇,德城报发布17篇,德州晚报2篇。 发布年度、季度、月度统计数据近一万笔。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局以抓好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为重点,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以德城区人民政府网和德州统计信息网为主要发布平台,围绕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服务承诺等,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务信息和服务信息。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分为网上受理和现场受理两种方式,设立了受理机构和窗口,制订了详细的办理办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同时,积极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推动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2、通过编印统计宣传品等形式提供统计信息服务。编印统计年鉴等资料。利用举办“统计开放日”“宪法日”等活动,围绕统计热点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向大众宣传《统计法》。
4、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局档案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负责向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多种统计出版物的查阅服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德州市统计局共2个下属事业单位,全部严格按照局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全力支持区统计局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在加大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力度,努力打造阳光统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统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统计制度方法进一步公开以及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本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统计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二加强学习统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参加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十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德城区统计局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