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德城区金融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精心谋划,全面部署,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4年,区金融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4年度,区金融办主动公开的信息共计8条,其中5条属于业务工作类信息,3条属于宣传类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地方电视台新闻报道及报纸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区金融办全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受理范围、办理时限等内容;提供互联网、信函和传真、当面申请、电话四种方式,方便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本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区金融办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区金融办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区金融办严格按照《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综合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区金融办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实行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