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德城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4年,德城区财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本报告根据《条例》要求,将2014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汇总,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着力满足群众获取、了解政府信息的需求为目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努力打造阳光财政,助力财政改革发展,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中心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督导协调,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制度。

将制度建设作为规范信息公开的基础,根据省市区的要求,健全完善了本局内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责任人,规范了流程,确保信息公开有章可循。

(三)搭建载体。

在局内显要位置设置办事指南,印发明白纸,详细说明科室业务职责和办事流程。及时发布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招标事宜,让整个采购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和阳光透明。

(四)强化宣传。

高度重视对《条例》的学习,结合局内组织的集体学习活动,先后4次组织集体学习《条例》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增进了全局干部职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提升了他们参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能够透明、及时、有效的公开。

(一)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通过多种形式累计公开信息90多条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多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有序,扎实推进,取得较好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查找不太方便、公开范围有待扩展等问题,与当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职能转变的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全省财政工作大局,认真总结研究,查漏补缺,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公开意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拓展公开内容。

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

(三)畅通公开渠道。

以政府门户网站为财政信息公开主要载体,积极拓展其他公开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公开财政信息,解答公众、咨询,将财政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