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德城区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德城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19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eche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德州市德城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为建设法治财政,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一是年初制定2021年度德城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等情况,增强财政重要数据和重大项目信息透明度。二是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多平台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00余条,与去年相比增加50余条,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公布德城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营造减税降费良好环境。四是开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及时公开直达资金下达情况,解读直达资金政策10余条,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公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流程、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以及考务工作安排,确保考生合法权利。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到“谁起草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负责谁解读、谁审核谁承担”,并实行逐级政务公开审查制度,在保障财政信息公开深度的同时确保信息安全。二是修订德城区财政局新闻宣传管理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机制。三是积极参加市政务信息、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信息报送和发布的质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协同德城区政府大数据局推进网站建设运行,根据省、市、区要求做好网站信息资源建设工作,完成栏目调整和信息推送归集工作。落实安全保障机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确保平台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

一、2021年德城区财政局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二、明确工作任务和处室职责,安排专人负责,全面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三、2021年度共进行专项业务培训4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并落实整改,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四、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好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结果的结果运用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质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重点领域、重大决策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性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政策解读力度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以更加严谨的作风,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抓好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三是及时对财政领域重要政策进行发布解读,丰富发布形式,提高公开效率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个股室(单位),细化工作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本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德州市德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城区湖滨中大道780号,联系人:刘芳,电话:0534-2383203,电子邮箱dcqczjbgs@dz.shandong.cn,邮编:253020)

附件: 德城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德州市德城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