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州市德城区民政局《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德城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8-28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拟将线索移交至相关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告送达《告知书》,附件中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德城区民政局领取《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附件中社会组织如有异议的,可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视为你单位同意上述内容,本机关将依法移交相关线索。

联系电话:0534-2671118

联系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西路1156号

 

附件:社会组织名单.doc  

 

 

德城区民政局

2026年8月28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文内容